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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交通公司发布应对北京市新一轮新冠病毒疫情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新一轮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能源交通公司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永钢

      副组长:张静波、李兆魁、章 迎、柯晓凡、谭泽平

      成  员:总助、副总师;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京单位(华源瑞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张静波。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系统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2020年5月30日后,本人或共同居所居住的家属去过北京新发地农贸市场、天陶红莲菜市场等突发疫情地区的员工,应当主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登记,并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之前,应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在做好防护后立即前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员工应主动配合北京市政府和所在社区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司各部门、在京单位要迅速组织排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摸清并掌握第一手情况,并按照“三个渠道”要求,每日15:00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所属单位员工或在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内工作的外包人员出现感染或疑似感染,以及接触过感染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五、全体干部职工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全体干部职工在疫情传播期间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若近14天内有与去过北京新发地农贸市场、天陶红莲菜市场等突发疫情地区的人员、感染患者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且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防护措施后立即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对于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员工,领导小组要全力救治,做好保障工作,关心关爱员工。

      八、6月17起,公司本部、在京单位恢复“A/B班”制度。A班上班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7日,B班上班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2日。各部门每班要保证至少一名负责人在岗,到岗员工控制在总人数的30%以内,其他人员居家办公。疫情解除后,恢复正常上班秩序。

      九、办公秩序

      (一)所有员工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在公共区域务必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他人及公共物品产生皮肤接触,勤洗手、勤通风。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

      (二)到岗员工尽量在本部门、本工位办公,尽可能电话沟通,避免串单位、串办公室,减少相互接触。

      (三)继续严格执行在京单位人员出差、离京审批报备制度,非必要尽量不安排出差并尽量减少京外单位来京沟通汇报工作;确需出差、离京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根据目的地防疫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五)继续坚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尽量不去人多、通风不畅的地方,降低感染风险。

      (六)对外开展业务尽可能通过电话进行,严格外部人员来访审批。

      (七)加强会议等大型活动管理,尽量采取电视电话、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减少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感染事件。

      (八)主动做好本部门办公区域消毒和通风。

      (九)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出车后及时做好清理消毒。

      (十)就餐方式为食堂分餐,员工领取至工位就餐。

      (十一)配合公司及天银大厦开展体温检测等工作。

 

 

2020年6月24日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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