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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第6期(警示篇) 【重点问题之“小金库”】

    【重点问题之“小金库”

  •     公车改革私挪款 专断强势“一言堂”

    【案情介绍】

    宋某某,男,1957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北京某建设集团混凝土分公司原经理。

    走马上任“一把手”、私设“小金库”

    2006年9月,适逢北京某建设集团重组,原下属混凝土搅拌站的经理宋某某走马上任混凝土分公司经理,主管分公司全面工作。当年底,宋某某与该建设集团签订了承包经营责任书,该责任书约定在承包期内宋某某享有经营权、人事任免权等各项权利。但该承包经营责任书实质上是该建设集团的一种经营激励手段,并不是个人承包,对混凝土分公司采取的是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混凝土分公司实行成本独立核算,但没有基本账户,收入和支出都要经过该建设集团的大账。

    宋某某任职期间直管财务,授意其财务人员以支付租用职工集资购买的罐车租赁费的名义,从混凝土分公司的大账上支出钱款,设立公司“小金库”,“小金库”的资金来源还包括业务单位给予的回扣。钱的用途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年终奖,支付工程介绍信息费、无发票的支出报销等。“小金库”有流水账,由公司的财务科长管理,使用时和正常财务报销流程一样,都是经手人拿着宋某某签批的单子去财务科长处领钱。但是“小金库”的有多少钱,怎么用,除了具体记录流水账和报销的财务科长,只有宋某某一个人清楚。

    公车改革自编自导自演 指使会计公家钱平私账

    2007年年底,按照建设集团的要求,混凝土分公司进行二轮车改。车价按市场评估价的80%计算,车归购买者个人所有,如需因公用车还有油钱补助。宋某某召集领导班子大致说了下建设集团车改的通知,具体的评估、价格、交款等具体事宜并没有在会上说,而是自己一个人拍板决定。

    这次车改中,宋某某自己买了一辆奥迪车,价款总计人民币19.6万元。其并没有自己掏钱交车款,而是让财务科长直接从小金库里拿钱到分公司账上,冲抵了车辆折旧款。

    纪委谈话主动交代情况 离任审计显端倪退车款

    2010年1月28日,宋某某被免去混凝土公司经理职务,建设集团循例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在离任审计期间,建设集团主管审计工作的副总经理和纪检部门审计部部长找到宋某某谈话,谈话过程中,宋某某主动说到了车改过程中自己挪用混凝土分公司小金库的钱垫付车款的事情。当年4月,宋某某把车钱归还到了公司的账上。从2007年9月挪用到2010年归还,已经过去了2年半的时间。

    2011年4月14日,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案例评析】

    (一)集团公司为激励经营对下属单位管理粗放,看似统一进行财务管理,实则盘子大触角浅,导致分公司私设“小金库”自由处置公款。

    本案中,集团公司为了激励经营,和宋某某签订了“承包经营责任书”。虽然并非个人承包,而是目标责任考核,需按责任书的规定完成总公司的指标。但分公司在完成向总公司上交管理费的基础上,有权制定混凝土内部分配制度、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有权制定混凝土分公司奖励办法。虽然没有基本账户,收入和支出都要经过集团的大账,但由于集团公司管理层级多,盘子大触角浅,管理粗放。混凝土分公司实际财务管理由宋某某一人说了算,以贯彻租赁费名义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为违规发放福利、财务报销甚至在车改中垫付个人消费提供了便利。

    (二)分公司领导班子长期不作为,决策机制形同虚设,“一把手”权本位思想严重形成“一言堂”

    本案中,宋学伟在混凝土分公司拥有极大的个人权力,这不仅源于上级公司在“承包经营责任书”中对于其经营、人事任免的授权,更因为分公司领导班子长期不作为,宋某某几乎把混凝土分公司变成了自己的“家天下”。该公司财务科长曾证实。“我当时直接向公司经理宋某某负责,他直管财务,我们公司所有的财务支出都是他说了算。”另外,在车改的过程中,宋某某也是绕过了领导班子开会集体决议,自己直接对具体的估价、交钱等问题进行拍板。公司上下对其惟命是从,决策机制形同虚设,造成了宋某某个人滥用职权、为所欲为,混凝土分公司管理混乱。

    (三)公车改革因具体执行混乱、监管不力被钻空子,演变成公款负担、私用变私有。

国企公车改革本意是杜绝公车私用、降低企业负担,防止“车轮上的腐败”,然而因为改革的技术较大,每个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无法采用“一刀切”的标准去执行。上级单位下发指导意见,而分公司的具体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管,往往容易被贪腐分子钻空子。本案中,混凝土分公司的车改过程中,如何评估、具体价格、何时交款等具体事宜由负责车改的宋某某拟定,最终演变成了公款为个人购买公车,增加了企业负担。

  •     集团纪委对分公司一把手的离任审计,对发现问题追回购车款发挥了重要作用

离任审计,又称任期终结审计,是指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活动。离任审计主要包括: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法纪责任三个方面。在本案中,集团纪委在宋某某卸任混凝土公司经理一职时,对其进行了离任审计并在审计期间通过宋某某的主动交代发现了车改中的问题,对于追回购车款,查处混凝土分公司小金库发挥了重要作用。

    【警钟长鸣】

    公款埋单购公车 亡羊补牢悔不及

    公车私用一直被称为“车轮上的腐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全文,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公车改革是为了解决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所衍生出来的腐败问题,包括大量挤占行政经费、公车私用、频繁违反交通规则等,对国有企业而言,公车改革同样如此。宋某某在车改过程中打起了公司小金库的算盘。在离任前的两年半时间里,宋某某并没有把车款还回去,直到被集团纪检部门离任审计时才慌了神,主动坦白了公款私用为自己买车的事情并积极退换了车款。

    【对策建议】

  •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动态跟踪体系,优化设置分公司领导班子权力配置,形成制衡

    集团公司完善监督管理分公司的机制,建立对重点工作和领导议定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抽查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主要针对分公司的年度重点工作是否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采取的措施、阶段工作计划的进展和工作质量的高低等。同时优化设置分公司领导班子配置,杜绝“一言堂”的现象,人事、财务、经营分别由不同的人负责,但各负责人都没有个人决断权,需要通过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决策。对于完成时间相对较短的决策事项,在完成后需将决策内容和完成情况上报集团有关部门备案,对于周期较长的决策事项,要召开多次会议进行民主讨论,形成阶段性决策报告,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调整需形成含调整原因、经集体商议同意的说明。

  •     实行财务关键人员委派机制,定期轮岗,建立健全分公司内控制度,提高账务透明度

    对于性质上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上实行成本独立核算但没有基本账户、收支上级集团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的分公司,可以实行财务关键岗位人员集团委派机制,并定期轮岗。同时,建立健全分公司内控制度,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判断,提高财务透明度,针对账外账、账实不符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对于私设“小金库”的分公司,一旦发现,除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以外,集团委派至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也要因为知情不报受到相应处分。

    (三)加强离任审计的同时,与任期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审计质量

    要充分发挥离任审计的促廉作用,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明个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增加纪律观念。同时,要与任期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质量,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制止个人错误甚至是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挽回国有资产的损失。在现有的年度审计的基础上,加大任期审计的频度和力度,增强企业领导在任期内的责任感和搞好经营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摘编自预防职务犯罪“以案释法”丛书系列)

2020年8月3日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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